发布单位:
工作地点:成都
职位数量:若干
招聘人数:33
报名截止日期:2025-04-25 00:00:00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标题:2025年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和《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5名高层次人才和18名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1.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3.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4.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公告原文,获取报名方式及附件
登录查看全部内容